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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内空气治理服务
2022-09-15 22:22:15 作者:苏州市沙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服务项目:
室内空气污染治理
服务对象:
对在装修过程中和装修后的家庭、办公场所、宾馆酒店、厂房、娱乐场所、公共场所和车内等处进行甲醛、苯、TVOC(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)和各种室内异味有效清除。室内空气质量超标,感觉有异味,须治理后才能放心营业或居住。
服务内容:
降解室内甲醛、苯、氨、TVOC等有害气体、去除装修异味、长效抗菌防护、长效防霉。
施工流程:
全面清洁(客户进行)##空气污染治理机处理##产品治理(装修除味剂、甲醛清除剂、苯氨清除剂等)##根据需要增加辅助条件##12小时干燥过程##取消屏蔽##撤离施工现场。
服务流程:
咨询:客户咨询##技师解答;
服务:勘察现场##现场分析##环境评价##治理方案##工程预算;
合同:签定合同#-收取定金;
施工:施工准备##施工治理##验收;
售后:质量跟踪。
收费标准:
现场分析后根据具体情况报价(报价与面积大小、材料种类、家具数量、污染程度、通风采光等因素相关)。
治理效果:
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-2010。
服务承诺:
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-2010,长期跟踪空气质量;
若有新的服务需求,优先予以安排。
附: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-2010
序号 | 污染物名称 | Ⅰ类民用建筑 | Ⅱ类民用建筑 | 控制标准文件 |
---|---|---|---|---|
1 | 甲醛 | ≤0.08mg/m3 | ≤0.10mg/m3 | GB50325-2010 |
2 | 氨 | ≤0.20mg/m3 | ≤0.20mg/m3 | GB50325-2010 |
3 | 苯 | ≤0.09mg/m3 | ≤0.09mg/m3 | GB50325-2010 |
4 | TVOC | ≤0.50mg/m3 | ≤0.60mg/m3 | GB50325-2010 |
注:Ⅰ类建筑:住宅、医院、老年建筑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等;
Ⅱ类建筑:办公楼、商店、旅馆、文化娱乐场所、书店、图书馆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公共交通场所、餐厅等。